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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旭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2-27 17:48:5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1303

 

米旭:

本院受理姚振华与重庆市金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米旭、第三人杜良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531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8227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