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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平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2-27 17:32:1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3110

 

吴平:

本院受理上诉人陈兵元与被上诉人吴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31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67679276袁世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227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