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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平地起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18-02-24 18:21:58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01民终4236

 

重庆平地起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上诉人重庆平地起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重庆富沛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01民终42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上诉人重庆平地起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限你单位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