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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醒丽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18-02-11 17:37:3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6418

陈醒丽: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强洋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华冶物资有限公司、李雪光与被上诉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部新区支行、重庆博创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全福农牧实业有限公司、陈醒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641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8211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