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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健伟、杜小亚、覃中碧、田福青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18-02-11 17:36:08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6414

杨健伟、杜小亚、覃中碧、田福青: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汉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杜子汉、杨健伟与被上诉人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及原审被告杜小亚、田福青、覃中碧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641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8211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