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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18-02-11 17:27:4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5477

李超: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超、重庆市大足县长荣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重庆市大足区华申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547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8211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