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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仁忠、唐义楠、唐杨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8-02-09 17:13:2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181 

 

唐仁忠、唐义楠、唐杨:

   本院受理上诉人杨茂椿与被上诉人唐仁忠、唐义楠、唐杨继承纠纷一案后,因该案审理结果需以它案审理结果为依据,故本院依法中止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2018)渝01民终1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诉讼。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该裁定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二月九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