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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顺、孟繁海
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18-02-08 17:20:5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01民终7560

 

李连顺、孟繁海: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邓小利、余世由与被上诉人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首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和俐劳务有限公司、一审被告李连顺、孟繁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01民终75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