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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学明
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18-02-02 17:03:07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868

郑学明

本院受理上诉人赵勤与被上诉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被上诉人重庆市弘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郑学明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审理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朱华惠   67679640

 

 二○一八年二月一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