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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千松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典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张谊生、刘兴容、张鑫、庞娟、张亚娇、邱献锋、姜凤来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1-29 16:59:57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8)01民终195

 

重庆千松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典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张谊生、刘兴容、张鑫、庞娟、张亚娇、邱献锋、姜凤来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重庆来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重庆市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重庆千松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典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张谊生、刘兴容、张鑫、庞娟、张亚娇、邱献锋、姜凤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01民终19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129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