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初429号
重庆佳彭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吴家海、刘素群、廖斌、张清、吴文军、李苹: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重庆佳彭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吴家海、刘素群、廖斌、张清、吴文军、李苹(2017)渝01民初429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表、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