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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跃强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1-23 17:08:0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7261

 

王跃强: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程利君、王跃强及原审被告胡文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7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8年1月22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