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5605号
重庆金长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孙素云、李正旺:
本院受理:重庆恒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重庆金长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巴毅、孙素云、李正旺追偿权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民终560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8年1月15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5605号
重庆金长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孙素云、李正旺:
本院受理:重庆恒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重庆金长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巴毅、孙素云、李正旺追偿权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民终560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