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40号
何东兰: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顺明与被上诉人重庆鹏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游晓霞、李斌、何东兰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渝01民终40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