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重庆辉凡建材有限公司、杨利娟、杨斌、重庆渝闽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嵘斌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红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桓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重庆市桓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1-09 17:17:57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初95

 

重庆辉凡建材有限公司、杨利娟、杨斌、重庆渝闽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嵘斌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红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桓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重庆市桓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渝北区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辉凡建材有限公司、杨利娟、杨斌、重庆渝闽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嵘斌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红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桓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重庆市桓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316日星期五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819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