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渝01民终8015号
重庆华川电装品研究所、唐甲平、蒋献珍:
上诉人重庆华川电装品研究所、唐甲平因与被上诉人刘泽进、原审被告蒋献珍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80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上诉人重庆华川电装品研究所、唐甲平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限你单位、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