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四川三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四川泛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18-01-04 17:02:0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7890

 

四川三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四川泛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上诉人邓贵成、王晓蓉因与被上诉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四川三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四川泛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7890号民事裁定书。上诉人邓贵成、王晓蓉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上诉费,本案按上诉人邓贵成、王晓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814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