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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老佛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罗艺
作者:民三庭  发布时间:2018-01-04 16:59:2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特1068

 

重庆老佛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罗艺:

    本院受理申请人重庆凡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重庆老佛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罗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2017)渝01民特10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是:准许申请人重庆凡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814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