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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源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合川区合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张晓东、刘昌菊、朱殊、朱家禄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1-03 17:09:2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5)渝一中法民初字第822

 

重庆源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合川区合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张晓东、刘昌菊、朱殊、朱家禄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创源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源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合川区合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张晓东、刘昌菊、朱殊、朱家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5)渝一中法民初字第82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13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