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 8081号
合川区怡口捌肆书吧:
本院受理上诉人孙欢与被上诉人合川区怡口捌肆书吧、原审被告重庆杰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翔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民终 8081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39元,由孙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一月二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 8081号
合川区怡口捌肆书吧:
本院受理上诉人孙欢与被上诉人合川区怡口捌肆书吧、原审被告重庆杰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翔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民终 8081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39元,由孙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