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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怡口捌肆书吧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8-01-02 17:06:2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 8081 

合川区怡口捌肆书吧:

本院受理上诉人孙欢与被上诉人合川区怡口捌肆书吧、原审被告重庆杰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翔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民终 8081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39元,由孙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一月二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