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渝01破申13号
重庆顺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王秋梅、张中杰诉你(2017)渝01破申13号申请破产清算一案,申请人王秋梅、张中杰以你公司拖欠借款本息等费用共计399万余元,且未获清偿为由,申请宣告你公司破产。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通知书、破产申请书及申请人所附的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异议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提出异议期满后于2018年3月6日下午14点00分在本院第1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