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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17-12-19 17:15:36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7358

 

马鞍山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重庆安协物流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马鞍山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上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73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重庆安协物流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限你公司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案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