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8289号
重庆永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崔庆华诉被上诉人郑锦云、一审被告重庆尚耀美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永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3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8289号
重庆永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崔庆华诉被上诉人郑锦云、一审被告重庆尚耀美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永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3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