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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12-18 17:45:11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8289

 

重庆永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崔庆华诉被上诉人郑锦云、一审被告重庆尚耀美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永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313日上午10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