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夫妻五次诉讼离婚 法官耐心调解促和谐
作者:罗皓骏  发布时间:2017-12-06 15:41:40 打印 字号: | |
  吴某与被告胡某1986年相识恋爱,1987年登记结婚。婚后因为双方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造成夫妻关系不和睦,吴某曾经四次起诉至璧山法院,要求与胡某结束婚姻关系,但是胡某一直不同意离婚。近期吴某再次向该院提请离婚诉讼。

  在接手该案件之后,周会明法官对两人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在沟通过程中发现双方之间矛盾确实无法调和、感情确已破裂,没有挽救的可能,同时,承办人也了解到两人的子女均已成年。鉴于此,承办法官将原被告双方安置在不同的两间办公室,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释法析理说情,来回两个办公室对双方进行了沟通交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承办人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努力下,最终双方情绪缓和,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了双方名下的股份、房屋等夫妻共有财产,平心静气的解除了婚姻关系。

  在本案中,承办人耐心地跟双方当事人沟通,针对离婚纠纷的特殊情况采取了较好的调解方式,避免了双方关系的进一步恶化,使得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促进了社会和谐,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