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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
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17-11-30 17:26:5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01民终7323

 

陈艳:

    本院受理的(2017)01民终7323号上诉人上海御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优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李波、殷蕾与被上诉人陈艳、李庆安、重庆绿港标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史凤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审理传票,并定于201827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本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