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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长玲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11-24 17:56:16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6982

 

宋长玲:

本院受理上诉人罗天超与被上诉人张仁君及原审被告宋长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01民终698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71124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