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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华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11-23 17:36:38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7458

 

王利华: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建诉被上诉人李成芳、原审第三人王利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21日上午09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