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1469号
重庆甘家桥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胡艺、胡林: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成刚、陈霜林与被上诉人重庆甘家桥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胡艺、胡林及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人民政府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