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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鑫阳城市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17-11-10 17:17:2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01民终7720

重庆鑫阳城市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孔家伦与被上诉人重庆首创新石置业有限公司、重庆鑫阳城市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审理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8117日上午9:30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你公司若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邓山   67679236

书记员联系电话:  江波   67679394

 

 

0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