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6448号
杨曦:
本院受理闵婧诉杨曦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民终644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