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再49号
付爽: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蒋亚丽与被上诉人罗远红、原审被告付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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