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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明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7-11-06 18:04:2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6918

 

张国明: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国明诉被上诉人蒋显秀离婚纠纷一案,你上诉请求:对离婚判决不服,请求调解。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表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18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审理,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2017116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