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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琨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11-06 18:03:25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01民终4813

 

范琨: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闵诉被上诉人蔚福明、范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民终48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7116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