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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11-02 18:10:41 打印 字号: |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177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一中院)作出(2017)渝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来去源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的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钢铁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重庆钢铁清算组作为管理人。

经重庆一中院同意,公司将于20171117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现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1117日上午930分。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看并下载会议相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债权人参加会议及投票表决具体的注意事项,详见2017111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三、会议主要议题

1、债权人核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三)》;

2、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111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