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6704号
张莹、张松贵、张长贵: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青贵诉被上诉人许泽富、张莹、张松贵、张长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