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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大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宏、张君、段渝、重庆大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大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10-31 17:12:4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6)01民初1067

 

大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大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宏、张君、段渝、重庆大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大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与被告重庆大川集团防盗门有限公司、大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大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宏、张君、段渝、重庆大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大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重庆大川集团防盗门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2016)渝01民初1067号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71031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