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渝01民终5250号
褚人壮、袁嘉骏、重庆嘉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丁勇与被上诉人褚人壮、袁嘉骏、原审被告重庆嘉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渝01民终5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