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1058号
唐元文: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大友因其与被上诉人唐元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2日作出了(2017)渝01民终1058号判决书,判决:一、撤销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2016)渝0117民初5371号民事判决;二、唐元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刘大友支付36109.1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7年10月23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1058号
唐元文: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大友因其与被上诉人唐元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2日作出了(2017)渝01民终1058号判决书,判决:一、撤销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2016)渝0117民初5371号民事判决;二、唐元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刘大友支付36109.1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