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渝01民终6083号
吴正洪、重庆溶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夏钧与被上诉人璧山区璧山区金飞建筑设备租赁站、原审被告吴正洪、夏巨川、重庆溶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纠纷一案[(2017)渝01民终608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6083号民事裁定书,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