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53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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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上诉人张集明上诉你单位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渝01民终534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