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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康基欣龙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10-24 17:33:2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5341

 

重庆康基欣龙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集明上诉你单位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01民终534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20171023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