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5102号
胡彧:
本院受理上诉人游涛与被上诉人胡彧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2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