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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醉酒老人冻死在屋檐下 责任人因过失获刑3年
作者:徐晓琴  发布时间:2017-09-20 10:28:26 打印 字号: | |
  喝了8两多白酒,却在寒冷的冬夜被人赶到屋外,醺醺然在屋檐下睡了一夜,第二天被发现时已无生命体征——这是合川老人赵某的悲惨遭遇。近日,合川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事件直接责任人、被告蒋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67岁的赵某与63岁的蒋某同为合川区双凤镇的五保户。两人平时都爱喝酒,也经常在一起喝酒。2016年1月1日,两人在蒋某帮人照看的房屋中从下午2点一直喝到了6点多,每人都喝了大概8两多白酒。

  喝高了的两位老人因日常生活琐事发生了一些口角,大怒中的蒋某拿木棍打了赵某的手臂和臀部。听到屋内争吵的邻居马上赶到现场,并通知了村里的干部。闻讯赶来的村干部对两人进行了一番劝解,并在得到蒋某同意赵某留宿的答复后,几位村干部才离开。

  不料,村干部刚离开,赵、蒋两人又起了争执。蒋某认为赵某是小偷,而自己是帮人照看房屋的,如果赵某偷了东西自己要负责。于是,半夜里,蒋某将赵某拖至房外屋檐下,自己关上门便睡了起来。

  第二天早上,蒋某起床后发现赵某睡在其屋檐下没了呼吸,遂告知村干部,村干部赶到后发现赵某已经死亡,便打电话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经合川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赵某系疾病、外伤、乙醇中毒、低温共同作用所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经市精神卫生中心鉴定,被告人蒋某案发时呈普通醉酒状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合川区法院在审理时查证了事发当日的天气,证实2016年1月1日17时至2016年1月2日08时,案发现场在1月1日晚间最高温度为9.5℃,后半夜后温度逐渐降低,至1月2日5时最高温度仅5.6℃。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的死亡原因系多因一果,但被告人蒋某打伤赵某后,明知其醉酒、当晚温度低,仍将赵某拖至屋外,其应当预见该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由于疏忽大意且没有预见而造成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对蒋某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