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初890号
黄晋:
本院已受理薛方全诉黄晋、重庆融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表、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