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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晋
  发布时间:2017-09-19 16:47:0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初890

 

黄晋

本院已受理薛方全诉黄晋、重庆融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表、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1228日上午0930分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7919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