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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9-19 15:45:17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初876

 

渝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荣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世容、邓蜀国、邓茜耀、刘世福、渝北区荣耀富侨洗浴保健中心、曾凡明、曾涂、袁晓波:

本院已受理原告重庆卓佑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渝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荣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世容、邓蜀国、邓茜耀、刘世福、渝北区荣耀富侨洗浴保健中心、曾凡明、曾涂、袁晓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12219: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919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