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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恩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7-09-13 17:37:01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初511

 

重庆恩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诉你与被上诉人重庆市北碚区五一龙凤供销社有限公司、重庆大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初511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7913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