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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俄力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作者:审监庭  发布时间:2017-09-12 17:24:3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01民初784

 

重庆市俄力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重庆新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康来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康来乐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俄力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决定由审判员杨霞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蔺莉、审判员彭曼殊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