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5923号
任江陵:
本院受理上诉人任江陵与被上诉人边海平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592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