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骆承禹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7-08-22 17:10:15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5530

 

骆承禹

本院受理上诉人高郁福因与被上诉人骆承禹、重庆翔迪机电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