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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越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08-22 17:01:21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6)01民初287

 

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越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卫与被告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越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不服我院于20161213日作出的(2016)01民初287号之一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院于201781日作出(2017)渝民辖终94号民事裁定书并委托我院进行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渝民辖终9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7822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