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5417号
赵波:
上诉人徐启才与被上诉人韩勇,原审被告赵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5417号民事裁定书。上诉人徐启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上诉费,本案按上诉人徐启才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7年8月10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5417号
赵波:
上诉人徐启才与被上诉人韩勇,原审被告赵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5417号民事裁定书。上诉人徐启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上诉费,本案按上诉人徐启才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7年8月10日